找回密码
 立即注册

QQ登录

只需一步,快速开始

广告载入中...
查看: 17413|回复: 93

凯恩斯谈四川圣达:如何从成交量发现“超级黑马”?

   火.. [复制链接]
发表于 2008-5-10 19:24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
马上注册,享用更多功能,让你轻松玩转本论坛。

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,没有账号?立即注册

×
最近上涨最好的股票是什么?最终的胜利者不是券商,本轮反弹以来最大的黑马就是000998隆平高科,000835四川圣达,指数涨了20%,他们翻了接近3倍。为什么他门可以成为超级黑马呢?我想除了他们的基本面很好,主营业务高速增长以外,大家也可以从量能中发现规律。

  在4月19日我们做过预测,并且在某俱乐部公开讲过课,当时我们说4月20日开始的一周将迎来阶段性底部,同时列出了我们选出的黑马股,其中接近多一半股票都成为了最近的超级黑马: 600395盘江股份、600127金健米业、600740山西焦化、000835四川圣达、天威保变600550、600897厦门空港……
他们最近是不是还可以进呢?我认为如果顶部开始放量下跌就要小心了,这一般是主力出逃迹象。最好避免追高风险的方法就是在黑马股没有上涨之前发现这些黑马,提前布局!

  寻找黑马的奥秘在于量能,就是量价配合是否理想。主力建仓阶段成交量变化的规律:涨时大幅放量、跌时急剧缩量,说明主力吸筹较为坚决,明显控盘。当然主力吸筹的动作会比较隐蔽,成交量变化的规律性并不明显,但也不是无踪可觅。一个重要的手段就是观察成交量均线。如果成交量在均线附近频繁震动,股价上涨时成交量超出均线较多,而股价下跌时成交量低于均线较多,则该股就应成为密切关注的对象。因为,这表明筹码正在连续不断地集中到主力手中。  
  
  “成交量堆积”是另一个重要的观察对象,它对于判断主力的建仓成本有着重要作用。除了刚上市的新股外,大部分股票都有一个密集成交区域,股价要突破该区域需要消耗大量的能量,而它也就成为主力重要的建仓区域,往往可以在此处以相对较低的成本收集到大量筹码。所以,那些刚刚突破历史上重要套牢区,并且在以下区域内累积成交量创出历史新高的个股,就非常值得关注,因为它表明新介入主力的实力远胜于以往,其建仓成本亦较高,如果后市没有较大空间的话,大资金是不会轻易为场内资金解套的。 
  但如果累积成交量并不大,即所谓“轻松过顶”,则需要提高警惕,因为这往往是原有主力所为,由于筹码已有大量积累,使得拉抬较为轻松。尽管这并不一定意味着股价不能创出新高,但无疑主力的成本比表面看到的要低一些,因此,操作时需要更加重视风险控制,股市整体走势趋弱时尤其需要谨慎。

 
  需要指出的是,在主力开始建仓后,某一区域的成交量越密集,则主力的建仓成本就越靠近这一区域,因为无论是真实买入还是主力对敲,均需耗费成本,密集成交区也就是主力最重要的成本区,累积成交量和换手率越高,则主力的筹码积累就越充分,而且往往实力也较强,此类股票一旦时机成熟,往往有可能一鸣惊人,成为一匹“超级大黑马”。
发表于 2008-5-10 23:53 | 显示全部楼层
[s:34] [s:51]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发表于 2008-5-10 23:59 | 显示全部楼层
[s:45] [s:34]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发表于 2008-5-11 04:29 | 显示全部楼层
[s:34] [s:51]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发表于 2008-5-11 10:07 | 显示全部楼层
[s:51] [s:34]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发表于 2008-5-11 11:43 | 显示全部楼层
[s:51][s:51][s:51][s:51][s:51][s:51]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发表于 2008-5-11 12:41 | 显示全部楼层
[s:27] [s:51] [s:34] [s:27]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发表于 2008-5-11 13:01 | 显示全部楼层
[s:51]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发表于 2008-5-11 18:18 | 显示全部楼层
[s:20]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头像被屏蔽
发表于 2008-5-11 18:20 | 显示全部楼层
提示: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发表于 2008-5-11 22:26 | 显示全部楼层
[s:51] [s:51] [s:51] [s:34] [s:27]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发表于 2008-5-11 23:23 | 显示全部楼层
[s:51] [s:34]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发表于 2008-5-13 15:07 | 显示全部楼层
[s:28]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发表于 2009-10-7 20:43 | 显示全部楼层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发表于 2009-10-7 20:45 | 显示全部楼层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| 立即注册

本版积分规则

Archiver|手机版|小黑屋|股海明灯官网 ( 京ICP备18020431号 )

GMT+8, 2024-11-23 20:26 , Processed in 0.125510 second(s), Total 13, Slave 12 queries , Gzip On, MemCached On.

Powered by Discuz! X3.5

Copyright © 2001-2024 Tencent Cloud.

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