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388hcy
发表于 2011-4-10 20:20
这个社会令人心寒
大毛驴
发表于 2011-4-10 20:30
清者自清,浊者自浊,老师不必太生气.
啃嘻
发表于 2011-4-21 16:07
精准峰谷线
一路凯歌
发表于 2011-4-21 16:20
谢谢楼主的分享,学习了
岩茶人
发表于 2011-4-22 14:15
清者自清,浊者自浊。不必太生气!
邹睿
发表于 2011-4-23 19:16
谢谢楼主的无私分享
股途驿站
发表于 2011-4-23 21:04
林子大了,什么鸟儿都有
冰山雪莲
发表于 2011-4-23 21:08
清者自清,浊者自浊
大头大
发表于 2011-4-24 01:39
清者自清,浊者自浊。不必太生气!
cxg891
发表于 2011-4-24 10:55
新人发发
发表于 2011-4-24 11:06
清者自清,浊者自浊。不必太生气!
怒怒烟花头
发表于 2011-4-24 11:25
tnnd bs这种畜生
老君山上
发表于 2011-4-24 11:41
这说明当今的法律有问题,它保护的是卑鄙无耻的小人,根本没有保护原创作者的版权,难道偷来的车拿去登记一下就是自己的了,太不作为了,需要当权者深刻思考。
张军竟
发表于 2011-4-24 11:42
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
涨跌不定
发表于 2011-4-24 14:32
清者自清,浊者自浊。不必太生气!